记者昨天从水星家纺获悉,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:浙江桐乡5假冒水星家纺制作销售的被告,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罚款2万元、有期徒刑8个月并罚款5万元、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罚款12万元、有期徒刑3年并罚款40万元、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50万元。
近年来,水星家纺面对新冒出的微商侵权销售等,发挥主动性,积极配合各地工商、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市场的清理整顿,力争清除假冒水星产品的制假、售假窝点,摧毁假冒水星产品的线上线下承销网点,在打假维权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仅去年成功查处外部涉假案件数十起,制假售假窝点基本聚集在江苏省南通市、浙江省桐乡市及国内其它个别城市。去年案件中,已结案的案件27起,多名当事人已被刑事判决,其他人均收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接受处罚。
去年6月15日,水星家纺与上海市奉贤区公安分局70多名干警联手配合,在浙江省桐乡市成功端掉假冒“水星家纺”制假售假窝点共7个,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,当场查获2200余条假冒水星蚕丝被、15万枚各类假冒水星标识以及2000余只假冒水星的包装,总案值高达上百万元。日前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,5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类商品中冒用其商标,非法经营数额高达46万元至400万余元不等,对市场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,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,属共同犯罪,依法予以严惩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相关法律,5被告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罚款2万元、有期徒刑8个月并罚款5万元、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罚款12万元、有期徒刑3年并罚款40万元、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50万元。(文字来源:海门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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